臺南市各地政事務所人民申請案件項目及處理期限表|謄本類|登記類|複丈類|地價類|資訊類|106年11月14日南市地秘字第1061205953號函修正謄本類 編號 案件項目 處理期限 備註 一 核發各類電子謄本 隨到隨辦 二 核發人工及日據時期謄本 1小時 登記類 編號 案件項目 處理期限 備註 一 (法院及其他機關囑託之)限制登記與其塗銷登記 隨到隨辦 二 預告登記 1天 三 塗銷預告登記 4小時 四 簡易登記案件﹝抵押權全部塗銷、住址變更、更名、建物門牌整編、書狀換給、更正﹝限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及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 隨到隨辦 網路申辦之處理期限為1天 五 土地、建物標示變更登記 1天 六 滅失登記及他項權利塗銷登記 1天 七 註記登記及其塗銷登記 1天 八 他項權利設定登記 2天 九 他項權利設定登記﹝金融機構﹞ 1天 十 他項權利設定登記﹝跨所﹞ 2天 十一 他項權利移轉、內容變更登記 2天 十二 執行人管理者及其變更登記、塗銷登記 2天 十三 書狀補給登記﹝公告30天後登記﹞ 3天 十四 土地、建物第一次所有權登記﹝公告15天後登記﹞ 3天 十五 拍賣登記 2天 十六 買賣、贈與、信託、交換等所有權移轉及變更登記 3天 十七 共有物分割﹝跨數地所轄區之共有物分割6天﹞ 4天 十八 繼承登記﹝光復後繼承登記3天;光復前繼承登記5天﹞ 3天 十九 依法院判決確定或和解、調解、調處成立之分割登記 3天 二十 依法院判決確定或和解、調解、調處成立之移轉、回復所有權、設定塗銷等登記 4天 編號 案件項目 處理期限 備註 二十一 依法院判決確定或和解、調解、調處成立之共有物分割登記 5天 二十二 無案可稽報府核備更正登記﹝依規定授權逕行更正之登記3天﹞ 6天 二十三 時效取得登記 6天 二十四 政府政策性囑託變更登記 30天 二十五 地籍清理登記案件 5天 複丈類 編號 案件項目 處理期限 備註 一 鑑界 14天 二 土地分割 14天 三 土地合併 5天 四 土地法院囑託 公文指定日後14天 五 新登記 14天 六 坍沒 14天 七 浮覆 14天 八 自然增加 14天 九 界址調整 14天 十 再鑑界 排定日後14天 十一 他項權利位置測量 14天 十二 建物第一次測量 14天 十三 建物分割 14天 十四 建物合併 5天 十五 建物法院囑託 公文指定日後14天 十六 增建 14天 十七 滅失 5天 十八 基地號勘查 5天 編號 案件項目 處理期限 備註 十九 門牌勘查 5天 二十 自用住宅勘測 14天 二一 指界 10天 二二 建物第一次測量(委外) 10天 二三 建物部分滅失 14天 地價類 編號 案件項目 處理期限 備註 一 公告地價及土地公告現值 隨到隨辦 二 地價證明 隨到隨辦 三 地價區段圖 隨到隨辦 資訊類 編號 案件項目 處理期限 備註 一 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 隨到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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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11月14日南市地秘字第1061205953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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