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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異動索引、異動清冊資料?

【地籍異動索引】

異動索引係記載申請標的之異動記錄,包括異動部別、登記日期、登記原因、登記次序、收件年字號、異動日期及權利人姓名等欄位。申請人資格同異動清冊。基於異動索引係提供每次異動時簡略資料,涉及個人資料部分,僅權利人姓名,為便於一般人查詢,另提供第二類隱匿權利人部分姓名之異動索引,任何人皆可申請。

【地籍異動清冊】

異動清冊係記載每一登記申請案各登記欄位異動狀況,均揭示完整姓名及完整住址,依「核發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謄本注意事項」規定,異動清冊之申請者限

(一)原登記申請案之申請人、代理人。

(二)登記名義人。

(三)與原申請案有利害關係之人,並提出證明文件。

異動清冊,如登記原因為地籍圖重測、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徵收、地籍整理、截止記載、權利變換、行政區域調整、段界調整或逕為分割,不得以整案申請。因常為大宗土地登記申請案件,涉及許多登記名義人的個人資料,故為保護個人資料,僅提供與申請人有關部分異動清冊,申請人申請上述案件的異動清冊時,須以收件號加登記次序、統一編號或姓名為查詢條件。另異動清冊未提供於網路申請者,申請人僅得向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申請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