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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不肖人士偽冒申辦不動產登記而損害民眾財產權利可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我該如何申請?

為避免不肖人士偽冒申辦不動產登記而損害民眾財產權利,不動產所有權人得透過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於辦理「收件」、「異動完成」時由系統自動發送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即時掌握地籍異動情形:


(一)土地或建物之所有權利被申請買賣、拍賣、贈與、夫妻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查封、假扣押、判決移轉、調解移轉及和解移轉登記案件,於辦理「收件」、「異動完成」時,系統分別自動通知義務人;被申請書狀補給登記案件,於辦理「收件」、「異動完成」時,系統分別自動通知權利人,讓民眾能隨時掌握不動產權利異動的資訊。


(二)申請方式:
1.臨櫃申請:至任一地政事務所並備妥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填寫服務申請表並現場核對身分(得跨所、跨縣市申辦)。
(1)申請之土地或建物權利分屬不同直轄市、縣(市)之登記機關管轄者,申請書以同一直轄市、縣(市)為單位分別填寫。
(2)申請人為自然人,應出具登載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並貼有照片之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正本,驗畢後發還。
(3)申請人為法人或寺廟,由代表人提出,並檢附法人或寺廟登記證明文件(需載有統一編號)、代表人資格證明及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驗畢後發還。

2.線上申辦:土地或建物登記名義人本人(自然人或法人),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為之,分別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之登記機關提出申請。(數位櫃臺系統網址: https://dc.land.moi.gov.tw)。

3.併土地登記案件申請:填寫服務申請表並簽章,併同登記案件申請。倘申請書所蓋用印章或簽名,與申辦土地登記之印章或簽名相同者,免再核對申請人身分(申請服務之範圍限為該登記案件內不動產所在之登記機關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