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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土地、建物登記案件,須繳納何種費用?

1、書狀費:每張新臺幣80元 。
2、登記規費:
(1)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按建物權利價值千分之二繳納。
(2)所有權移轉登記:按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千分之一繳納。
(3)他項權利設定或移轉登記:按權利價值千分之一繳納。
(4)他項權利內容變更登記,除權利價值增加部分依增加價值千分之一繳納登記費外,免納登記費。
(5)信託及塗銷信託登記:依申請人填載之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計收。
(6)公職人員財產信託:免納登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