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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祖父母要贈與不動產給孫女,是否要父母當法定代理人一起申請登記?

依民法第77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之利益者不在此限,如受贈人為已滿七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且其贈與係無負擔而為純獲法律上利益者,可由其未成年子女以自己之名義為受贈之意思表示,毋須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亦毋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故本案如經贈與人切結 「本案贈與係無負擔,未成年子女(受贈人)乃純獲法律上之利益」者,得由其未成年子女以自己之名義為受贈之意思表示,毋須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亦毋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予以受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