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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在國外無法回國,該如何辦理分割繼承?

繼承人可於該國就我駐外館處依授權事項,自行填寫授權書授權國內親友代為處理。該授權書由駐外館處驗證後,交還授權人,由授權人自行郵寄國內親友代其辦理授權事項,由被授權人代理處理遺產繼承。

授權書格式請參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https://www.boca.gov.tw/cp-48-229-e385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