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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移轉過程中,土地承買人應注意哪些事項?

(1)土地承買人應注意事項? 

Ⅰ.事前應先調查土地的地形、位置、現狀及界址,最好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籍圖謄本,再套 上都市計畫圖,且詳查土地登記簿謄本。 

Ⅱ.買賣契約應與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所有權人正式委託的代理人訂立,否則該買賣契約無 效。該筆土地上如設定有抵押權登記,應先要求土地所有權人在限定時間內塗銷該抵押權,以免買賣成立後,出賣人取得買賣價款後,一走了之。 

Ⅲ.察明該筆土地之使用管理情形,如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等,因其使用性質、 建蔽率及容積率等皆不相同;另購買農(耕)地時,應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耕地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證明書及承諾書。 

Ⅳ.參考附近已成交的實例價格,或參酌政府當年公告的土地現值予以決定土地成交價。土 地上如有設定地上權、典權或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或訂有基地租約建築建房屋,則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購買這塊土地的權利。 

(2)土地出賣人應注意事項: 

Ⅰ.售價得參考土地公告現值及附近成交價格訂定。 

Ⅱ.土地增值稅依有關稅法的規定,應由出賣人負擔。土地增值稅,係按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若土地無漲價無增值,雖土地移轉買賣,仍予免稅。 

(3)申請登記時間:不動產之買賣移轉,我國採登記生效主義,所以買賣雙方簽約後,應於一 個月內會同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買方權益可獲得保障,並避免被處逾期 登記費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