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規費分為登記費及書狀費。其繳收標準如次:1.登記費:(1)土地:以申報地價千分之一繳納。(2)建物:以稅捐機關核定繳(免)納遺產稅之價值千分之一繳納(無核定價值者,依房屋稅核課價值為準)。(3)他項權利:按其權利價值千分之一繳納。2.書狀費:每張新台幣80元。
地政規費分為登記費及書狀費。其繳收標準如次:
1.登記費:
(1)土地:以申報地價千分之一繳納。
(2)建物:以稅捐機關核定繳(免)納遺產稅之價值千分之一繳納(無核定價值者,依房屋稅核課價值為準)。
(3)他項權利:按其權利價值千分之一繳納。
2.書狀費:每張新台幣80元。